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校长叶青教授。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近1300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37个二级学术学位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积极推进智库培育和建设,提升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中国(上海)自贸区法治创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进研究基地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华东检察研究院是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共建的司法智库研究机构,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是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近五年来,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司法部项目立项数多次获得全国第一,国家级重大课题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居领先地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近400人。先后有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入选全国“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入选全国“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人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获评“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评“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获评“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2人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项目,1人任“马工程”首席专家,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2人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6人获评“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6人获评“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1人入选“上海东方学者”,5人入选“上海青年东方学者”,26人获评“曙光学者”,3人获得“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27人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7人获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学校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40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95年获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学校获评A级。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6年入选上海市“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试点单位,2017年入选上海市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学校2017年成立文伯书院,启动书院制改革实践,探索通识教育、养成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与专业提升教育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学生在中国诗词大会、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棒垒球联赛等各类学术竞赛、艺术展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中成绩斐然。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先进集体,是教育部、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2所高校、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洲法律学会、欧洲律所联盟等6个国际性、区域性组织签订了282份协议,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得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资格,2014年,成为全国接收“中国政府卓越奖学金”6所高校之一。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251万册,中外文报刊近1300种,各类数据库98个,电子图书163万册,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法律文献中心。中外文法学数据库在全国法律院校中排名第一。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抢抓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机遇期,确立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整体布局,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深化“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模式,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实施“两基地(高端法律及法学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基地)、两中心(中外法律文献中心、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一平台(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发展路径,完善改革举措,推进协同创新,坚持依法治校,强化内涵发展,逐步建成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
一、学校概况:
华东政法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设有19个学院(部),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
华东政法大学初创时期设有大学部、夜校部和专修科,其后由于历史原因,两度撤并又两次恢复,1981年恢复举办成人教育,现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共同协调发展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学历教育设有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知识产权、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等办学层次,有业余、自学考试等适合成人的多种学习形式,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三十几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已输送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5万余人,学生遍布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云南、广西、青海、河北、山西、海南等省市。非学历教育方面,逐步树立法律职业专题研修班、政府部门及其他行业法律素能培训班以及国家司法考试辅导培训班等品牌项目,近年来,包括新疆、云南、广西、海南、青海、黑龙江、吉林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公、检、法、司以及政府部门2万余人参加了不同内容的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继续教育学院先后被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评委“2005-2006学习型协会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先进院校”、“200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先进集体”、“2007年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活动优秀品牌建设单位”、“ 201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等称号。
二、、报考条件及学历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当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
5、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考生须出具在本市工作的单位证明);在沪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上)。
6、报考学历要求:高起本:具有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文化程度;
专升本: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文凭者。
三、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每年8月下旬(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可直接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hmeea.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3.统考报名、考试收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2〕8号的规定,报名费每生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
4.现场确认时,报名者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本市工作单位证明、报考费等(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要认真核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
(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
(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证明。
四、入学考试:
(一)考试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时间为准)
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每年10月下旬(10月第三周的周末)。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统考科目三门:语文、数学、英语
文史类加试历史、地理综合卷;理工类加试物理、化学综合卷。
2.高起专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专升本统考科目三门:政治、高数、英语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经考试合格,分别发给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起本、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华东政法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六、录取原则:
1、实行学校负责,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凡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
2、个别教学点或专业人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将根据考生志愿调整录取专业或至其他相近教学点并班上课。
3、录取照顾政策,按《2017年上海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七、新生复查:
新生在次年春季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高中、专科毕业证书等,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招生地的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八、本校成人学历咨询方式:
普陀区:智优学院教学点(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5楼) 咨询电话:62765524 62765255
注:
1.全国成人高考报名日期、考试日期及考试注意事项请关注各大新闻媒体(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及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www.crjy.ecupl.edu.cn/)信息。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